Do Institutions Cause Strategic Voting? Evidence from Taiwan
本研究表明,台灣在2008年從複數選區轉向單一選區制度顯著增加了策略性投票,特別是在先前存在小黨勢力的競爭激烈選區中,這顯示出此類行為變化主要是由選民而非政黨所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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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经常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是投给他们真正喜爱的候选人,还是投给一个虽然没那么喜欢但更有胜算的人。这种被称为“策略性投票”的困境,源于人们意识到支持自己最心仪的候选人,实际上可能会帮助一个他们更讨厌的人获胜。政治学家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游戏规则决定了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具体而言,当一个选区规模较大且选举多名代表时,选民会觉得可以自由地支持小党派。但当一个选区缩减到仅选举一名代表时,在主要竞争者身后进行协调的压力就会变得异常剧烈。这一观点植根于二十世纪中叶学者的研究,并在立法机构控制政府的国家得到了广泛测试。然而,在立法机构并不直接决定行政首长产生的制度中,这一逻辑是否同样成立,此前仍不明确。
2008年,台湾提供了一个罕见的自然实验来解决这个问题。该岛屿改变了其议会制度,从一个由多个代表从大型选区中选出的复杂体制,转向了一个每个选区仅向立法机构送一名代表的更简单的体制。至关重要的是,虽然全国性的议会改变了其规则,但地方市、县议会的选举仍沿用旧的多人制规则。这创造了一个完美的对比:在同一个国家、面对同一群选民,但在不同的规则下进行两种类型的选举。研究人员利用这一独特情况,观察仅仅是选区规模的变化,是否足以促使选民放弃他们偏好的候选人,转而支持更有竞争力的候选人,即便是在议会并不直接控制总统制的制度下。
这项研究关注一种衡量选民行为的具体方式:观察那些险些获胜的候选人与那些落后得更多的候选人之间的差距。在一个选民诚实地投给其真实心仪对象的选区中,以微弱差距落败的候选人,其得票数通常与落后较多的候选人非常接近。但当选民采取策略性投票时,他们会放弃那些落后较远的候选人,转而支持第二名,从而导致得票差距显著扩大。通过将2008年改革前后议会选举中的投票模式,与从未改变规则的地方议会模式进行比较,研究人员能够分离出新制度的影响。
结果清晰且立竿见影。转向单一选区制后,议会选举中第二名落后者与第三名落后者之间的差距显著扩大。这一转变表明,选民确实正在背弃他们偏好的小党派候选人,转而支持更具竞争力的主要政党竞争者。这种变化并非渐进式的,而是在改革后立即发生,这表明一旦新规则到位,选民几乎瞬间就适应了新的行为模式。这种效应在席位缩减最为剧烈的地区,以及改革前竞争最为激烈的选区中最为明显。在某个政党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的选区,投票行为的变化很小,因为结果本就是可以预见的。
重要的是,研究排除了政治政党本身是这种转变唯一负责方的可能性。如果这种变化仅仅是由政党决定停止在某些地区参选所驱动的,那么投票模式将会有所不同。相反,证据指向了个体选民做出转向支持的选择。调查数据证实,相比改革前,小党支持者在改革后更有可能投票给主要政党候选人。这表明,策略性投票的压力直接来自于选举本身的结构,而非来自政治精英的指示或协调。
这些发现也挑战了一个关于新兴民主国家的普遍假设。一些理论认为,年轻民主国家的选民可能缺乏足够的信息或经验来进行策略性投票,从而导致投票模式更加分散。然而,在台湾,选民迅速学会了如何应对新制度,其行为表现得与成熟民主国家的选民非常相似。研究结论指出,选区规模是驱动选民行为的强大因素,即使在立法机构不直接决定政府首长的半总统制下,也能触发策略性投票。规则的改变本身就足以重塑人们投下选票的方式,证明了选举机制可以从根本上改变选民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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