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chain Anchoring of Electronic Evidence: Verifiable Integrity and the Limits of Legal Authentication
本文认为,虽然区块链锚定为电子证据提供了稳健的采集后连续性证明,但它无法验证采集前的真实性或作者身份,因此需要通过六层法律测试和特定协议来建立关于连续性的可反驳推定,而非绝对的事实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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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法庭上,证据不再仅仅是像沾血的衬衫或签署的合同那样的物理对象。它通常是一个数字文件:一条短信、一段监控录像或一段语音录音。几十年来,法律体系已经学会了如何采纳这些数字记录,但一个新的挑战已经出现。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人工智能可以创造出看起来和听起来完全真实、却从未发生过的图像、声音和视频的时代。这造成了一种危险的不确定性。如果一段犯罪视频可以被完美地伪造,法官或陪审团如何知道一段真实的视频是否真实可靠?核心问题不再仅仅是该文件能否在法庭上播放,而在于理解该文件究竟代表了什么以及它来自何处。问题已从简单的“准入”转向了对记录本身“真实性”的更深层次探究。
法律学者、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袁佩珍(音译)的一项新研究通过考察区块链技术目前如何用于保障电子证据的安全来应对这一问题。区块链通常被描述为一种不可篡改的数字账本,一个一旦记录就无法更改的系统。许多法律体系已经开始使用这项技术来“锚定”证据。这一过程包括获取一个数字文件,为其创建一个唯一的数字指纹,并将该指纹记录在区块链上。其原理是,如果日后有人试图更改该文件,其指纹将不再与链上的指纹匹配,从而揭示篡改行为。然而,该研究指出,这种普遍观点存在危险的片面性。虽然区块链非常擅长证明文件在被记录之后未被更改,但它无法证明文件在被记录之前是真实或可靠的。犯罪分子可以创建一个虚假的视频,生成其数字指纹,并将该指纹记录在区块链上。随后,系统会证明该虚假视频未被篡改,但它无法揭示该视频从一开始就是个谎言。
为了填补这一空白,研究者提出了一种看待数字证据的新思维方式,即将“连续性”与“真实性”的概念区分开来。连续性意味着你在法庭上看到的那个文件正是现场捕捉到的那个文件;而真实性则意味着该文件确实展示了声称要展示的内容。研究表明,区块链是证明“连续性”的强大工具,但在证明“真实性”方面其本身是无能为力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作者设计了一个详细的协议,将区块链与其它必要的步骤相结合。该协议包括从原始设备中采集证据、创建安全的数字指纹,并记录每一个处理该文件的人员以及每一次对文件的修改所留下的详细、经签名的日志。随后,该日志被锚定到区块链上。研究人员使用计算机模拟测试了该系统,尝试通过六种不同的方式(如更改记录后的文件、替换文件的隐藏数据或两人合谋伪造历史记录)来破解它。模拟结果显示,该协议成功检测到了几乎所有在采集后篡改文件的尝试。然而,它也证实了该系统无法检测在采集前就已伪造的文件,也无法在相关人员未被妥善识别的情况下证明内容的原始创作者是谁。
随后,该研究将这些技术发现转化为一套六步法的法律测试,供美国、德国、日本和中国的法院使用。第一步是来源性(provenance),询问文件来自何处以及谁接触过它;第二步是完整性(integrity),询问文件是否与最初采集时一致;第三步是归属性(attribution),询问内容的创建者或创建物是谁;第四步是过程可靠性(process reliability),检查用于制作证据的软件或设备是否运行正常;第五步是语义准确性(semantic accuracy),询问该文件是否真正支持法庭上的特定主张;最后一步是合法获取(lawful multiple acquisition),确保证据的收集过程合法。作者认为,法院不应将区块链记录视为“真理的魔力印章”。相反,应当将其视为文件自锚定以来保持不变的证明,同时要求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该文件在那个时刻之前是真实且可靠的。
这种方法旨在防止两种特定的危险。其一是接受伪造证据作为真实证据;其二是“说谎者的红利”(liar's dividend),即在深度伪造(deepfakes)存在的背景下,被控犯罪的人可以声称一段真实的、具有定罪意义的视频其实是伪造的。通过要求进行多层次的调查——观察文件的来源、过程和历史——法律体系可以区分出真实的记录与合成的记录,而无需追求不可能达到的绝对确定性。研究建议,法院应采取一项标准规则,即区块链记录产生一种“文件未被篡改”的推定,但如果对于文件的创建方式或创建者存在疑问,这种推定可以受到质疑。
研究还强调,不同国家处理此问题的方式各异。美国依赖于灵活的规则,允许法官进行个案裁决;德国使用严格的形式规则和数字签名来确保完整性;日本侧重于记录的功能而非其物理形态;中国则为互联网法院制定了具体规则,承认区块链存证,但仍要求提供来源证明。尽管存在这些差异,研究发现所有这些体系都在朝着同一个目标迈进:在记录、创建者与记录所要证明的事实之间建立可靠的联系。所提出的框架并不承诺能检测出每一个伪造品的完美探测器,而是为法院提供了一种结构化的方式,让其能够提出正确的问题,并让当事人提供正确的答案。它要求律师明确披露一个文件是如何制作和修改的,并要求法官不仅看数字指纹,还要观察全局。
最后,研究得出结论,法律体系必须适应一个由人类和机器共同创造数字记录的世界。解决方案不是禁止新技术或盲目信任新技术,而是建立一个将“文件是否被更改”与“文件是否真实”这两个问题区分开来的检查机制。通过利用区块链来保障文件的历史记录,同时要求通过其他证据来验证其起源和内容,法院可以维持证据程序的信任度。这种方法既保护了被告人的权利,又确保了真实的证据不会仅仅因为其数字化属性而被弃用。这项工作提供了一条清晰的前行路径,表明通过技术与法律程序的正确结合,法院可以在不失去对真相把握的前提下,应对数字时代的复杂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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