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ase of M.A. v. France: Sex workers’ capacity to self-determination and dignity as coercion
本文通过分析“M.A. 诉法国案”,旨在论证欧洲人权法院如何利用“人类尊严”和“受害者身份”的概念来剥夺性工作者的自主权与自我决定权,从而将人权从一种赋权工具转变为一种排斥性工作者获得法律保护的压迫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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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权领域,很少有概念能像“尊严”这一概念那样既强大又充满争议。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和法律学者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拥有内在的价值,这种价值要求国家给予尊重和保护。这一原则旨在充当一面盾牌,确保个人被视为具有自主选择能力的完整人类。然而,当国家决定特定群体的“尊严”应当呈现为何种样貌时,冲突往往随之而来。有时,政府会辩称,为了保护一个人的尊严,必须阻止他们做出某些选择,即便这些选择是由个人自由做出的。这产生了一个艰难的悖论:一项声称保护人类尊严的法律,是否会通过剥夺人们决定自身命运的权利,从而剥夺了他们的人性?这个问题正是近期涉及法国性工作者的一场法律斗争的核心,该案例迫使我们去审视法律如何解读同意、安全以及人类定义的本质。
2024年7月,欧洲人权法院对名为“M.A.及其他诉法国案”的案件作出判决,这一裁决在关于性工作与人权的全球对话中引起了涟漪。该案件始于2016年,当时法国通过了一项将购买性服务行为定为犯罪的法律,这种政策通常被称为“终结需求”模式。该法律背后的逻辑是,通过惩罚买家,国家可以减少对性工作的需求,从而拆解许多人认为驱动该行业的贩卖与剥削体系。法国政府辩称,这种做法对于维护人类尊严是必要的,并断言绝大多数从事性工作的人都是被迫胁迫的受害者,没有人能真正“同意”出卖自己的身体。
为了挑战这项法律,261名性工作者在各类健康与人权组织的声援下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将他们的客户定为犯罪并不保护他们;相反,这迫使他们陷入更危险、更孤立的境地,使他们面临更高的暴力风险,降低了筛选客户的能力,并使他们与医疗服务和警察保护隔绝。他们主张,这项法律将他们视为无法做出自主决定的个体,实际上剥夺了他们的自主权和隐私权。该案件经过法国司法系统,最终提交至位于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其核心问题在于:法国是否通过将一种特定的道德观置于实际的安全与权利之上,从而逾越了其职权。
由玛赞·威耶斯(Marjan Wijers)领导的研究团队分析了法院如何处理这两套相互竞争的人权论点之间的冲突。一方面是废奴主义观点,该观点认为性工作本质上是对尊严的侵犯,且无论是否存在“同意”,都是对女性的一种暴力;另一方面则是性工作者权利视角,该视角强调自我决定——即个人控制自身身体与生活的权利——并认为真正的伤害来自于刑事化,而非工作本身。该研究结合了法律分析、文献审查以及对活动家和提起诉讼的性工作者的访谈,旨在理解“尊严”这一概念是如何被用来为压制性法律辩护的。
研究结果揭示了法院在处理该问题时表现出的令人不安的模式。当案件提交至欧洲人权法院时,法官几乎完全聚焦于性工作是否可能存在“自愿同意”这一问题。尽管有证据表明该法律使性工作者的工作环境变得更加危险,但法官并未深入调查该法国法律对从业者安全与健康的实际影响。相反,法院接受了法国政府的论点,即欧洲各国在如何监管性工作方面尚未达成明确共识,且该问题涉及“高度敏感的道德与伦理问题”。因此,法院裁定法国并未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给予该国在决定其政策方面广泛的“判断余地”。
分析指出,法院的裁决依赖于一种特定且可能存在问题的对“人类尊严”的解读。法院似乎并未将尊严视为一个人做出自主选择的内在权利,而是采取了一种认为国家必须通过限制这些选择来保护尊严的观点。这种方法实际上创造了一种“人性”的等级制度,即性工作者被剥夺了作为能够行使同意权的完整、自主公民的地位。通过假设大多数性工作者是无法真正同意其工作的受害者,法院忽视了这261名申请人的生活现实,其中许多人表示她们是自愿从事这项工作的,而现在却因法律而被迫处于不安全的状态。该裁决将从业者的主体性视为一种幻觉,暗示她们工作的意愿实际上是受到操纵或处于“错误意识”之中。
此外,研究强调了法院对具体伤害证据的忽视。虽然申请人提供了证词和数据,证明刑事化客户的行为将她们推向阴影之中,增加了她们遭受暴力的脆弱性,并阻碍了她们获得医疗保健,但法院并未要求法国政府证明该法律确实有效或安全。法院似乎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即该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和道德标准的必要措施,即便这是以从业者的即时安全为代价。这种做法将人权变成了一种压制工具而非保护工具,利用“尊严”的语言来使那些法律声称要帮助的人保持沉默。
这一裁决的影响远超法国国界。它表明人权论点可以以两种截然相反的方式被使用:作为争取承认与安全的赋权工具,或是作为排斥和非人化边缘群体的武器。通过否认性工作者的自我决定能力,法院实际上剥夺了她们享有人权保障的权利。研究人员总结道,虽然人权对于那些从未拥有过权利的人来说仍是激进且必要的工具,但目前的法律框架往往无法承认性工作者的主体性与尊严。M.A. 诉法国案 的裁决是一个严峻的提醒:如果不对个人的真实经历与选择给予真正的尊重,人权的承诺将会变得空洞,导致一些人在名为“道德理想”的名义下被牺牲掉,而他们从未要求过这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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