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Dominance Argument Against Incompleteness
该论文通过结合“负优势”原则与弱形式的“事前帕累托”原则,论证了这些原则在辅助假设下足以排除个人福祉排序及多数道德结果与彩票排序中的价值不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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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提出了一個非常有趣的哲學觀點,試圖證明:在道德和個人選擇中,我們其實很少(甚至永遠不會)遇到“無法比較”的情況。
通常,當我們面對兩個選擇時,我們會覺得:
- 選項 A 比選項 B 好。
- 選項 B 比選項 A 好。
- A 和 B 一樣好。
- A 和 B 根本無法比較(Incomparable)。
這篇文章的作者(Tarsney, Lederman, Spears)認為,第 4 種情況其實是不成立的。他們用兩個簡單的邏輯原則,像兩把鑰匙一樣,打開了“無法比較”這個死結。
讓我們用一個**“選擇職業的賭局”**故事來解釋他們的論證。
1. 核心故事:藝術家的賭局
想像一下,Patricia 面臨兩個職業選擇:
- A:成為藝術家(充滿創意,但收入不穩)。
- B:成為銀行家(收入穩定,但缺乏創意)。
很多哲學家認為,這兩種生活無法比較。你無法說哪一個對 Patricia 來說“更好”,哪怕你給藝術家多賺 1000 塊錢,她可能還是覺得銀行家更好,或者反之。這就是“價值的不完整性”。
作者說:別急,讓我們把這個選擇變成一個**“擲硬幣的賭局”**,看看會發生什麼。
賭局 1(公平賭局)
我們有兩個人,P1 和 P2。擲一枚硬幣:
- 正面:P1 當藝術家,P2 當銀行家。
- 反面:P1 當銀行家,P2 當藝術家。
- 結果:每個人都有 50% 機會過藝術家生活,50% 機會過銀行家生活。
賭局 2(稍微改良的賭局)
同樣的硬幣,同樣的兩個人:
- 正面:P1 當**“超級藝術家”**(比原來的藝術家生活好了一點點,比如多賺點錢,但依然和銀行家生活無法比較),P2 當銀行家。
- 反面:P1 當銀行家,P2 當**“超級銀行家”**(比原來的銀行家生活好了一點點,但依然和藝術家生活無法比較)。
- 結果:P1 的個人機會變好了(從普通藝術家變成了超級藝術家),P2 的機會沒變(還是普通銀行家)。
2. 作者的兩個“魔法原則”
作者提出了兩個看似非常直觀、誰都應該同意的原則:
原則一:負面優勢原則 (Negative Dominance)
翻譯:如果賭局 1 的任何一種可能結果,都比賭局 2 的任何一種可能結果差(或者說,賭局 1 沒有任何一個結果能贏過賭局 2),那麼賭局 1 就絕對不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 通俗比喻:想像你在玩兩款不同的抽獎機。如果機器 A 吐出來的所有獎品(不管是頭獎還是安慰獎),都沒有機器 B 吐出來的任何一個獎品好,那你肯定不會選機器 A。
- 應用到故事:
- 如果“藝術家”和“銀行家”真的無法比較,那麼“超級藝術家”和“銀行家”也無法比較。
- 這意味著,賭局 1 的所有結果(普通藝術家/銀行家)和賭局 2 的所有結果(超級藝術家/銀行家)之間,都處於“無法比較”的狀態。
- 根據這個原則,賭局 2 不可能比賭局 1 好。因為它沒有任何一個結果能“贏過”賭局 1 的結果。
原則二:個人善原則 (Personal Good)
翻譯:如果一個賭局讓每個人的個人機會都變好了(或者至少沒變差),那麼這個賭局整體上就更好。
- 通俗比喻:如果你和你的朋友一起買彩票。如果新彩票讓你的中獎機會變大了,而朋友的機會沒變小,那麼這新彩票對你們兩個來說,整體上肯定更好。
- 應用到故事:
- 在賭局 2 中,P1 的個人機會變好了(從普通藝術家升級為超級藝術家),P2 的機會沒變。
- 根據這個原則,賭局 2 絕對比賭局 1 好。
3. 矛盾爆發了!
現在我們有了兩個結論:
- 根據“負面優勢原則”:賭局 2 不比賭局 1 好(因為它們的結果無法比較)。
- 根據“個人善原則”:賭局 2 比賭局 1 好(因為 P1 變好了)。
這就像說:“這杯水既比那杯水重,又不比那杯水重。”這在邏輯上是矛盾的。
作者的反駁(Reductio ad absurdum):
既然這兩個原則(我們都覺得很合理)導致了矛盾,那麼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前提上!前提就是:“藝術家和銀行家的生活是無法比較的”。
作者說:如果你堅持這兩個原則,你就必須承認,藝術家和銀行家的生活其實是“可以比較”的。如果它們無法比較,就會導致這種邏輯崩潰。
4. 這個論證的意義是什麼?
這篇文章就像是一個邏輯偵探,它告訴那些認為“有些東西無法比較”的哲學家:
- 如果你認為“存在”和“不存在”無法比較(比如生一個孩子好不好?),或者認為“總幸福”和“平均幸福”無法比較,那麼你必須放棄上述兩個原則中的一個。
- 但作者認為,這兩個原則太自然、太符合直覺了,放棄它們的代價太大了。
- 放棄“負面優勢原則”意味著:即使一個選項的所有結果都比另一個差,它也可能更好?這太荒謬了。
- 放棄“個人善原則”意味著:即使每個人都變好了,整體卻可能變差?這也太反直覺了。
5. 總結與比喻
想像價值世界是一個巨大的地圖。
- 傳統觀點:地圖上有很多“霧區”(Incomparable),你無法判斷 A 點和 B 點誰高誰低。
- 本文觀點:如果你手裡拿著兩把尺子(負面優勢原則和個人善原則),你會發現,如果你承認有“霧區”,這兩把尺子就會互相打架,導致地圖崩塌。
- 結論:為了讓地圖(邏輯體系)不崩塌,我們必須承認,地圖上其實沒有霧區。所有的點,無論多麼不同,在邏輯上都是可以排定順序的(要麼 A 高,要麼 B 高,要麼一樣高)。
簡單來說:
這篇文章告訴我們,不要輕易說“這兩樣東西無法比較”。因為如果你堅持這麼說,當你把它們放入一個公平的“概率遊戲”中時,你會發現邏輯會自相矛盾。為了保持邏輯的連貫性,我們必須承認,在道德和個人生活的層面上,幾乎沒有真正“無法比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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